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IEei{
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bH`r=@.:cu
(试 行) 6}JW- 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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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6号文件"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保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h=o%\F4
第一条 授予学位的级别和名称 =2OLyZDI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两级: La8 D%N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M. M) :TRhk.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Medicine,M.D) \H{UJ
第二条 授予学位的对象 <7*d2
授予符合学位标准的下列人员: 8dlhL8#
一、临床医学研究生 YDjjhe+
二、在职临床医师 CT[CM+
三、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生 FB }8
第三条 授予学位标准 c+N\uG4
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8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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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L-(Lz[p
(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联合颁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硕士阶段要求的临床能力; \xjI=P'-25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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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It8s#o q8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b0aV?A}th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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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0}wmBSl
(二)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联合颁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博士阶段要求的临床能力; >vZ^D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r#\Lq;+-B
(四)具有独立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xi}3)5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d_)VeuE2
第四条 教育方式与要求 AI9#\$aGV
临床医学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即: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3年,第二阶段为2年。完成第一阶段培养内容,进行阶段考核,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以升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核成绩合格,但未能升入第二阶段者,再经半年的学习,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中止学习。 iu'At7
在职临床医师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可逐级申请相应的专业学位。 P$Fq62;}r4
一、第一阶段 Ybp';8V
(一)临床能力: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