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系统 A9Q!V01_
u&/q7EBfP 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进入)。 |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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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考生只能查询本人的初试成绩。 C$vKRg\o
三、缺考考生单科成绩标记为“-1”,违纪考生单科成绩标记为“-2”,作弊考生单科成绩标记为“-3”。缺考或违纪的普通招考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申请材料评价成绩)、面试成绩标记为“0”。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初试,相应科目成绩标记为“0”。 Jor>YB`X
四、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8_]omuNV
请有关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研究院)咨询。 K19/M1~
五、若考生对初试成绩有疑义,请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12:00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初试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8B JxD<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初试成绩复查只对主观题评阅中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分、总分错误进行复查。 );_g2=:#
六、成绩复查程序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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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提交:考生本人填写提交《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点击下载),并提供《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 [4"1TyW
2.交纳复查费:查阅各类已评阅试卷每人每科20元(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 f_}/JF
3.研究生院受理外国语、业务课一的成绩复查申请,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负责业务课二的成绩复查申请。 Tz4,lwuWX7
3.成绩复查:成绩复查由我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组织专人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VL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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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查结果通知:复查结果由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需复查书面通知,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XAW$"^p
★外地考生成绩复查办理 "+/%s#&
外地考生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我办办理成绩复查手续,本人需下载填写《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并签字后,委托他人前来办理。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准考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到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并按规定交纳复查费。 K#rfQ0QK/!
外地考生也可将亲笔签字确认后的《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和《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绩复查费通过邮局汇寄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兰州大学研招办”。 'iA#lKG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JQ6J_|\
传 真:0931-8915216(自动)。 G#gUd'=M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338-2房间。 n0F.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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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Nd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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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