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Q4;eN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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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ce3w0U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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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具体如下: HR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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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y*i_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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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考核。 sfL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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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对考生复试成绩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6]`XW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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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XQI.z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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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范复试程序,完备复试记录。 h!c6]D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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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CH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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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8&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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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院、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组织、检查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学校成立复试巡视督查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 *{3&?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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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本学院复试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对本学院所有的复试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办法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p#-;u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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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详细的复试方案。 ;QMRm<C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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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计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不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教师和记录人员),由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复试的教授职称的在职人员担任。 M$|r8%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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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纪委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O:ecPD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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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时间、内容和办法 R-lB.9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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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时间:5月16—18日 .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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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s)?=4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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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满分20分) :n1^Xw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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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学术道德)品质、诚信状况、心理健康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方面,特别要求将考生的学术道德和诚信状况作为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务必在复试阶段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状况。如有考核不合格(低于12分)者不予录取。 fc}G6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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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考核(满分150分) !/1a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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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基础考核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考核,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研究掌握情况。成绩打分依据为考生回答问题是否准确、全面,知识掌握是否具有深度和广度,表达是否流畅。此项满分为70分。 }|MP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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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潜质考核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成绩评定依据为:考生提供学术成果的质量、科研基础考核中考生所表现出的专业素质和逻辑思维能力、考生提交的《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情况、前期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的质量等。此项满分为80分。 s7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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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考生的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考核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O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