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布2007年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_wC3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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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成绩 ≥ 45分,总成绩(三科) ≥ 160分。 Ot:C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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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原则上按1:1.2比例确定复试考生人数,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向上适当调整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以各院(系)的具体通知为准。 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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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W@ T~l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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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采取差额选拔方式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与初试成绩一并计入录取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rW0kA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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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院(系)的复试方案(含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于近日在各院(系)的网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 &yGaC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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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公开招考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录取。办理资格审查的时间安排如下: &/mA7V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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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6—20日(闵行校区研究生教学大楼[陈瑞球楼]337室), uJOJ-5}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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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45—11:00,下午1:30—4:00(考生自行选择)。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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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材料: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在校硕士生须带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3|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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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携带资格审查材料(提前攻博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查)外,还需提交考生报名表(网报)、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两封推荐信、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和所报考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c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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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xP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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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