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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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7年招生目录下载) FHC\?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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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F}=a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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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返回」 gmm|A9+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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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n+P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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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满足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报考医学专业学位者,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oIefw:F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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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d.P\fP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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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学制:3-4年。 M6}3w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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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返回」 r3\cp0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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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开始,我校暂停实行春季招考博士生,报名时间统一为2006年11月(2007年9月入学),请按网络报名有关说明进行。 V7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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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地点和时间:考试地点:浙江大学 考试时间:2007年3-4月间(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Yk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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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有效报名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进行外国语(含听力测试,听力成绩记入总分,占20%,并有单独要求)及二门业务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应试自然辩证法)。复试时间、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Ce2r"U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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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复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另行审查。 nVI!@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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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录取通知发放时间:2007年6月底;任何考生不能转学校录取,也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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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奖贷助学金:我校07年对研究生教育进行全面改革,将推行新的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制度。 |H!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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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博士生导师姓名注有*者为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有关博士生导师介绍请访问: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