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t&(PN%icD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7年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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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p3}?fej&| &EpAg@9! DSj(]U~r 二.报考条件: 「返回」
8dlw-Q'S N72Yq)(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Q72 ;/$ ":nQgV\9 ◆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满足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报考
医学专业学位者,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M(5Ho 0Ld@H) ◆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Yk`Z?|a Rtjqx6-B; 三.基本学制: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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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 四.报名: 「返回」
.uE Pnzi 1c@}C+F+ 从2007年开始,我校暂停实行春季招
考博士生,报名时间统一为2006年11月(2007年9月入学),请按网络报名有关说明进行。
Ia'ZV7' 2+Wzf)tB ;zdxs'hJ 五.考试地点和时间:考试地点:
浙江大学 考试时间:2007年3-4月间(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zY|klX}) EbZdas!l 4&cL[Ny 六.考试:有效报名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进行外国语(含听力测试,听力成绩记入总分,占20%,并有单独要求)及二门业务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应试自然辩证法)。复试时间、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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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un; 七.资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复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另行审查。
emW:C-/h/@ Pe2w sR"_U (7DXRcr< 八.录取:录取通知发放时间:2007年6月底;任何考生不能转学校录取,也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DjV6( =KT7nl =\{\g7 九.奖贷助学金:我校07年对研究生教育进行全面改革,将推行新的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制度。
6yy;JQAke $M:3 XAN 注:1.博士生
导师姓名注有*者为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有关博士生导师介绍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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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Km3 http://grs.zju.edu.cn/xkjw/tutorIndex.asp 。
Ac|5. ?|N RB?V7 uX 2.目录中的招生数是全年的计划招生数(含直接攻博、提前攻博)。视具体招生情况会有所调整,仅供参考。
yE} dj)wd k6Cn"2q < 3.有关参考书目可查询浙江大学教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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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F,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A-ZmG7xk `)4a[thp 二〇〇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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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r! 浙江大学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返回」
Ov82ibp_1 ;o<m}bGaT !8tS|C#2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对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作如下规定:
B8I4[@m>w\ T{vR,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1、2、3条或1、4条规定的条件:
$(q>mg:H P|jF6?C 1. 大学本科(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或6年以上;
o{-<L f*xpE`& 2. 参加全国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单位为浙江大学,成绩符合报考当年浙江大学规定的复试基本条件(有效期为3年);
1MA@JA:T 4-v6=gz. 3. 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要求的课程进修合格成绩及结业证书(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成绩及结业证明);
o!&WsD 8rbG*6 4. 已获高级职称、且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以上;或已获高级职称、且以主要作者(排名第一)发表的论文在SCI、EI、SSCI、AHCI、IM、AI收录达2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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