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贯彻“依法招生”的要求,保证我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z-gG( 第二条 中国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医科院校,也是我党我军创建最早的院校之一,1931年创建于江西瑞金。中国医科大学为卫生部原直属院校,2000年高校体制改革后,现为部、省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VBI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RQNi&zX/ 第四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q.{/{9 第三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五条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
医学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科学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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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第六条 招生方式与招生指标
-$z " 74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分为普通招考与硕博连读2种方式。2015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20名(含硕博连读,均为学术学位),最终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简章主要面向普通招考生源。
f`=T@nA 第七条 学习年限:三至五年。
J5( D7rp# 第八条 报考条件
/+O8A} 一、基本条件
b)^ZiRW``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ld:alEo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0 5=m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ZWFj?`\UV 4.现役军人报
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Kg-X]yu*0 二、学位条件
G<6grd5PP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t=X: ]0j 1.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ATp 6-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9YA!48 3.2014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公示期三个月无异议,且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JM lhBh 三、专业条件
$=xQ X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及学位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专业限制条件。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vD9D:vK 1.报考临床医学的各二级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2)、护理学(专业代码为101100)以及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100302)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硕士毕业专业或执业医师注册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若硕士毕业专业或执业医师注册专业与报考专业不同,申请跨专业报考,则需征得报考
导师同意(专家推荐书的其中一封为报考导师推荐)后方可报考。非临床学科硕士报考临床学科博士,毕业后是否能够从事临床工作,将由卫生部门有关执业医师报考规定决定。
qpqz. {\ 2.报考生物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0710),基础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4)以及药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7)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硕士学位为医学、理学或工学硕士学位。如硕士学位为非医学、理学或工学门类,申请跨专业报考,则需征得报考导师同意(专家推荐书的其中一封为报考导师推荐)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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