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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26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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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2017届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通知2017届博士:
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7届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提交 2017届博士研究生请将第三学年(2016年9月1日至今)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本人文章正文)和《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点击下载)提交到研究生学院215室(行政楼2楼),进行认定并办理登记手续;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行为表现,由导师和所在科室主任出具证明。 二、科研业绩网上提交 研究生取得的科研业绩应通过“综合测评科研业绩提交系统”进行网上提交,具体方法如下: 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登录界面按要求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2、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上角导航栏中的“测评加分”,点击红色的“新增申请”按钮进行加分项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申请。 三、注意事项 1、提交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科研业绩截止时间为6月2日。 2、提交纸质材料前须在网上提交信息,两者必须提交,缺少一项视为测评信息无效。 3、网上提交的科研业绩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交虚假信息,取消评优资格。 4、网上提交信息前,请仔细核实杂志数据库收库情况,如同一杂志被不同数据库收录时,请填报最高加分标准数据库。 5、综合测评加分将按照《研究生综合测评试行办法》(详见http://202.206.48.96/RedArt.aspx?articleid=79)进行考核。 咨询电话:86265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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