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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我校计划在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博士研究生7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D{cZxI 一、培养目标 yxwW j>c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 Iq^if> 二、招生专业 'z5h3J *****082100纺织科学与工程(含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产业经济与管理5个学科方向) !,Nwts>m *****080200机械工程(含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精密机械与控制、流体机械5个学科方向) -f?A h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含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3个学科方向) o>F*Itr{ 三、招生方式 ` H
XEZ| 直接攻博: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H-I{-Fm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生中择优遴选。 wzh]97b 申请-考核:从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优秀应届硕士生、往届硕士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中择优录取。 \~#WY5 招生学院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依次选拔。 \G>ZkgU 四、报考基本条件 9JnY$e<&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d"Z
U y!a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BAV>o|-K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JYm7@gx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mu}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q3:Z{#>7 (3)硕博连读考生应为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攻博考生应为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h/= e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止)的人员可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R-rCh. ①已修完报考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所要求的8门研究生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成绩证明); 33K*qaRAD ②获科研成果奖。排名要求: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所有获奖成员,省部级政府奖(或取得国家科技奖提名资格的社会力量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 _Mt Qi 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取得经报考学科认可的与上述学术论文(专利)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 9o0!m Cq 4.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ys'T~Cs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报考导师意见书; V&ot3- Rf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需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签章同意; 8K{[2O7i) 7.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后方能报考。 <
g|Z}Y 五、报名及考核办法 aWy]9F&C: 1.直接攻博 %gd(wzco 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攻博”,报名要求和考核办法详见《浙江理工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gradadmission.zstu.edu.cn/info/1011/2287.htm)。 *7$P] 2.硕博连读 rwE%G>Vb 硕博连读考生应为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后方可申请。具体选拔要求参见《浙江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浙理工研〔2020〕26号)和学校研招网后续通知要求。
Paj vb-f 3.申请-考核 :I1
_X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时间、考核内容和要求参见学校研招网后续发布的《浙江理工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和各招生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Xlw 六、体检 )92r{%N 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EU-]sTJLF 七、录取 89~ =eY 1.学校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各学院招生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校研招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bh p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