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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m^TN6/])
1.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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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培养单位,下同)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事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W5:fY>7
3.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综合考生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而择优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 =]pEvj9o
4.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 vVf- zU
二、招生计划 Wyeb1
1.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5t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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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人数以一级学科和导师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为该导师在该一级学科下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一个一级学科下几个专业同时招生,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招生人数为“0”的导师,本次在该专业暂停招生。 ]\L+]+u~
3.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MfRw
三、招生专业目录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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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b7T;6\[m
2.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注有“*****”号学科为一级学科下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名单后注有“*”号为校外兼职导师。 ]?oJxW.
3.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Yw5-:w0f
4.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