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0P|WoCX ]
'"$qm: PKP(:3|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n7
S[ F3 rIXAn4,dTv BUtXHD 二、招生类型与基本修业年限
6,!]x>B k@[Bx> G,J$lTX
1.我校
博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G{}8GM k}/0B pBHr{/\5 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25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会计学院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E0GpoG5C Mq$e5&/ f;QWlh"9 2.我校各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均为4年。
<jxTI%'f59 E}~GX G )jnxR${M 三、招生专业
CYz]tv}g: 3^8%/5$v `a]
/e 详见专业目录。
oM J5; _Nw-|N . 0nBAO 四、招生名额
d]CRvzW A07FjT5w8 rNdap*.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名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41$7P[M; [5>0om5 XBCz\f 五、报考条件
{,,w5/k^ uYF_sf >!?u8^C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c/b}39X 0Bb amU IX$ $pdQ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klv ]+F&[ YaDr6) Za5*HCo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c1Xt$[_ qa2QS._m LsoP >vJG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修读过报考专业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5年1月2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
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S+7>Y? B! Od)]FvO wYPJji
D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ZF>zzi+@ 6
l<q {b}Ri&oEOH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Quqts(Q) + i.C+{QH >iDV8y 6.现役军人报
考博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 QX` lo5,E(7~h D<$,v(- 7.报考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考生,除符合第1、2、3、4、5、6条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所报考学院(所、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P|Dw+lQj |L11?{ K eF823cH2x_ 8.报考直接攻博选拔方式的考生,除符合上述第1、2、4、5条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上财行规〔2021〕25号)的各项要求与报考学院(所、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bx#GOK- %4*-BCP s3Pr$h 六、选拔方式
tURjIt,I 4V@raI- wM9HZraB< (一)申请考核
i7_Nv o$)pJ#";F W$>srdG0$ 1.申请与考核流程
>x]b"@Hkw gi\2bzWkbX 4jbqV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上支付报考费250元)→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等材料→初审→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综合考核→拟录取公示。
NCR4n_ VRV*\*~$ @T
BcVHy 2.网上报名
:Aj8u\3!@ k<(G)7'gm ?-C=_eZJ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https://yz.sufe.edu.cn/ks/),按报考学院(所、系)的要求在系统填写或上传申请材料,完成在线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学校和报考学院(所、系)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RdaAS{>Sk ldk (zAB. cetHpU, 考生须按规定支付博士生报考费,未支付报考费的,本次报名无效。
&.^(,pt mUSrC U_} s
2F<H# 3.递交报考材料
:x88 OD{()E?1B [.:SV|AF# 申请者须按报考学院(所、系)的要求,寄(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专家推荐书及其他要求寄送的纸质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jEU`ko_ RBuerap VgGMlDl 凡未按要求寄(送)报考材料的,或仅寄(送)报考材料但未完成网上报名的,或报考信息、材料等经审核不符合要求者,本次报名无效,已提交的材料(含报考费)恕不退还。
@>:V? \EI<1B 0ndk=V 4.初审
_UP
=zW vX?MB 2:[
- 学院(所、系)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学科、
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所、系)网站公布。
AUk-[i +9 gI^Gt ;@ <E 5.综合考核
K<3,=gL9[ Cj/J&PDQ =1ltX+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4e`GMtp `|uwR5 ;r8<
Ed (二)直接攻博
QH>e_ RKi11z vQH6CB" 2025年我校在
经济学院、商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数学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与数字经济系选拔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2025年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方案》。
VsU*yG a
s2Rg-:7 6[x6:{^J (三)硕博连读
u=QG%O#B /`kM0=MMa rbt/b0ET 2025年我校在经济学院、商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数学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与会计学院对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详细流程见《上海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J6>]MZ#) HuI?kLfj\ ITssBB9 七、资格审查与体检
wH0m^?a!3 [`n)2}
k kVRh/<s 我校将在综合考核或复试阶段对考生学位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综合考核或复试。参加申请考核综合考核的考生应携带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②综合考核通知,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核期间到报考学院(所、系)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参加直接攻博复试考核的考生请根据复试通知至报考学院(所、系)进行资格审查。
"/kTEp dje}CbZ w<|Qezi3
w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的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3;%dn\
D ."u
DM< }lQ`ka 八、录取
*Y]()#?Gr UFl+|wf %AJTU3=0 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或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A(@VjXl `^mY*Cb e vuoD~ =z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8l&m6`U- eqQ=HT7J b[Qe} `W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XbNZ6 2A(?9
R9&h Hs`j6yuc9 学费按学年缴付。我校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中哲学(代码0101)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0305)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内每学年学费为9000元,经济学(代码02)、法学(代码0301)、理学(代码07)和管理学(代码12)学科下设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内每学年学费为10000元。我校2025年会计博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学费总额为70万元。
hdN[wC]
}!9KxwC( b-OniMq~ 奖助体系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s://gs.sufe.edu.cn/)查询。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学院(所、系)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等“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_^MkC}8 ?B['8ju
3PUyua' 十、其他
~\khwNA
dxi5p!^^9 s ;2ih)[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含“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联合培养专项”)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相关招生要求详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海财经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办法》。
0K'^g0G Q4h6K7 ?F"mZu 2.拟录取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拟录取后,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纳入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不纳入就业计划。
Yaix\*II w#^z:7fI <5E: ,< 3.学校不安排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住宿,原则上对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T
*{nf o"j$*o= B1i&HoGbz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m+Fm= GV0-"9uwX~ T)o>U&KNP 5.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5j~1%~,# b Od<x
>@ -*[:3% 十一、
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S!8gy,7<J Sp/<%+2( b6UpE`\z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
yzb@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021-65903795、021-65903941;网址:
https://gs.shufe.edu.cn/;新浪微博:
https://weibo.com/shcjdxyzb;微信公众号:上海财经大学研招办(sufeyzb)。
0s!';g Q ;~-M$a
}4 sc&u NfJ 校纪委监察处:电子邮箱:
jjjc@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021-65903870;传真:021-65904537。
%:}o\ _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