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研究生)工作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特制订本章程。 ,c%>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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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Fnn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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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所在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领域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Vzf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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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管理 4&Q.6H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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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和二级招生单位分级负责。 r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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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负责执行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 i )Hjm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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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所在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所在单位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全面督查和信访违纪事件处理。 l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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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方式 "t4$%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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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5年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申请-考核四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方式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一览表》《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执行。 j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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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招考: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1 m)W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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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博生:符合条件的二级招生单位在规定的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生方式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博士招生规模的20%。具体办法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sLGut7@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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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制期内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生方式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博士招生规模的30%。具体办法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uq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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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考核:达到一定学业、科研水平的考生自愿申请,通过二级招生单位考核,录取为博士的一种招生方式。具体办法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申请-考核”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wn9bC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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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计划 W7k\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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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主管部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对学科专业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学科专业公布的计划包含普通招考、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计划,不包含专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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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习形式、报考类别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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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形式 %d<uOC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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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25年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bo]xa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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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录取)类别 /s91[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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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录取)类别。录取时,报考类别自动转为录取类别。录取后,报考类别不能更改。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处理。 E^uW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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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无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但需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且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保证在校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年。 >Ux5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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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学校。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tG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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