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b^bc2: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7年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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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zR0z (L -dUXd<=ue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FyHIs fhQ N;7 4-xg+*() 二.报考条件: 「返回」
sQY0Xys<4 LS1}j WU!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z=Xg MCfDR#a ◆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满足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报考
医学专业学位者,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FBI^}^#_ UrB{jS? ◆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eX^ll !iGZo2LV 三.基本学制:3-4年。
QEq>zuz5; *s"{JrG`O qr7_3 四.报名: 「返回」
Z <tJ+ s$OnQc2/ 从2007年开始,我校暂停实行春季招
考博士生,报名时间统一为2006年11月(2007年9月入学),请按网络报名有关说明进行。
ais"xm<V C+c;UzbD ^Zw1X6C5~ 五.考试地点和时间:考试地点:
浙江大学 考试时间:2007年3-4月间(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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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W b\9}zmG[u 六.考试:有效报名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进行外国语(含听力测试,听力成绩记入总分,占20%,并有单独要求)及二门业务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应试自然辩证法)。复试时间、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2=xjgK !XS ;&s7[* Q>emyij 七.资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复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另行审查。
'}NQ`\k D>Dch0{H,: 0')O4IHH 八.录取:录取通知发放时间:2007年6月底;任何考生不能转学校录取,也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t#6@~49 %B'*eBj~fw c)OQ_3xOs 九.奖贷助学金:我校07年对研究生教育进行全面改革,将推行新的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制度。
}_L,Xg:I 8n^v,s > 注:1.博士生
导师姓名注有*者为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有关博士生导师介绍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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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grs.zju.edu.cn/xkjw/tutorIndex.a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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