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如下: v?L`aj1ox
一、博士学位申请人的资格 = lMs1}S9
(一)课程学习 AM:lU
博士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达到规定学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 >g+e`!;6
(二)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w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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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师的指导下,博士研究生独立进行博士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 Z[GeU>?P
1.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而完整的科学研究成果的表述与总结; KM9)
2.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9NEL[J|
3. 博士生在博士学位申请前其研究工作至少应具有下列条件: -RBH5+SS2
以江南大学第一作者和责任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接受发表)以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为内容的研究型论文三篇以上(至少已有2篇发表,一篇录用),其中一篇论文必须已被SCI、SCIE、EI(核心期刊)、SSCI收录或用外文发表在SCI、SCIE、EI、SSCI检索源刊物上,发表论文中要求以博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至少两篇,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只能有一篇。 \1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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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d+L!s7
①、在国内外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综述可算一篇论文; EHlkt,h*
②、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的科研项目(前3名)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文科的国家级一级学会、协会奖项可视同为省部级奖)(前3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前3名),所鉴定项目、所获奖项、所获专利与学位论文工作相一致,可折算一篇论文; ++|vy~T
说明:以上①~②项所折算的论文最多只能顶一篇核心期刊,不能折算成SCI、SCIE 、EI、SSCI收录或用外文发表在SCI、SCIE 、EI、SSCI检索源刊物。 x*a^msY%
③、权威核心期刊指:SCI、SCIE、EI(核心期刊)、SSCI收录源期刊,CSCD核心库期刊,CSSCI期刊和本学科领域排名前2位的核心期刊; Hlg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