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46人左右(含委托定向培养),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我校2009年博士招生为春季考试,秋季入学。 hq_~^/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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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ua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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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BA+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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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 1p\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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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获学士学位后有六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必须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生。 X-Ycz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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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Tfij(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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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g()m/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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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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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报名条件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通过博士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下载相关报名材料,持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外地考生可函报(须附相关材料复印件)。 'U)8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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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5日至2009年1月2日(外地考生函报以邮戳为准)。 31XU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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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h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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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须在报到前补交,同等学力提交要求的材料复印件);(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和决议书复印件(应届生须在开学前补交);(4)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报考的博士导师不能推荐);(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7)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8)报考费:200元。 Q4%I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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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须到我校报考,并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应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招办审核。同等学力报考材料需一式两份。 S}g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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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我校对报考人员送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我校研招办电话或书面通知本人。其它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上述要求复印件的材料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通过资格审查者领取准考证及有关考试详细说明。 yi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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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w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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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时间:初试时间:2009年3月14日至15日。 l<RfRq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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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2009年3月17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所报考学院办理手续,参加复试。 F*<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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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科目:初试科目为政治(《自然辩证法》,应届生及硕士学位获得者可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以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为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主干课(必须与初试科目不同)。考试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两小时。考试科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r,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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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查(含外语听力),由我校各招生学院组织,形式为笔试、口试或者其它必要的测验。 7xD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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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博士入学考试一律不查卷。 ro]L}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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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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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复试成绩、硕士或本科阶段的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Hj`2\K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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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取为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由委托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博士生协议书。 #Zw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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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由考生自行负责。 k`Y,KuB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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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学金 /K&